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隱私權政策
107年9月修正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下簡稱本場館)非常尊重用戶隱私權,特制定隱私權保護政策,以確保您在網際網路或是其他電子商務行為保持隱密性。本場館不會任意出售、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或其他您輸入的資料。為保護您的隱私,本場館有權隨時修正隱私政策,任何對本政策的更新或修正刊載於本場館官網後即時生效。
一、 用戶資料蒐集方式
以下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您購買本場館商品、申辦本場館提供之服務,以及使用本場館網站(www.npac-weiwuying.org)時,使用我們所提供的金流、物流與資訊流之各項通路結合平台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與保護,其中也包括我們在其他行銷或異業結盟活動中另行合法取得的任何身分識別資料,但不適用於與本場館網站連結之其他非本場館網站。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蒐集、運用與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二、
關於個人資料蒐集方式
1.本場館會依據提供之服務,請您提供必要之作業資料。我們可能會透過下列方式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1) 服務申辦:
當您註冊成為本場館付費會員或成為本場館提供服務之用戶,我們會請您提供基本資料:包含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您主動提供之資料。
(2) 貨品配送:
當您指定商品配送服務時,我們會請您提供配送資料:包含收件人之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必要之配送聯絡資料。
(3) 交易資料:當您有實際消費行為時,我們會留存您的消費及帳務資料。
(4) 行銷活動及問卷調查:
我們基於提供市場分析、行銷活動、會員及用戶權益通知等相關服務,將會為必要作業請您提供其他資料。
(5) 網站瀏覽:
- 為整體評估各個網頁的流量、用戶進入本場館網頁之路徑等資料,我們會保留您在上網瀏覽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當您是使用FACEBOOK或其他網站或服務(以下稱「第三方網站」)帳號登入我們網頁時,您同意我們以上述方式蒐集、使用您的身分資料以及您在第三方網站帳號上的其他資料。
- 當您瀏覽本場館網頁時,我們將如同現今多數的網站使用Cookies標準技術蒐集有關您如何使用我們的網頁,以便提供一個良好的體驗環境,並藉以評估我們網頁上最受歡迎之版面,或提醒您再拜訪我們的網頁。我們沒有任何要求,或意圖侵害您在瀏覽我們的網頁時之個人隱私。大部分之瀏覽器將允許您從電腦中之硬碟執行清除、阻斷接受Cookies、或於Cookies被儲存前接獲警告通知。您可以選擇自行設定瀏覽器在接獲Cookies前通知您,並得以選擇拒絕或接受該Cookies。 Cookies亦可供作第三人,例如廣告服務公司在我們的網頁設立廣告,這些廣告服務公司可以利用Cookies蒐集到非相關於您個人可資辨識之的資料,廣告業者可以利用這種資訊,作為行銷指標並評估其影響力。重要聲明:我們並沒有不當或惡意使用這類Cookies技術。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本場館蒐集、整理、利用及保有您個人資料之類別如下:
C001識別個人者: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職業
C002識別財務者:信用卡號碼、金融機構帳戶號碼等資訊
C003政府資料中之識別者:身分證統一編號
C011個人描述:出生年月日。
三、用戶資料蒐集目的
1.
我們僅會在提供商品銷售、金融交易授權、物流配送、廣告行銷、市場分析、贈獎活動、會員權益通知及相關服務時,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您的個人資料:
(1) 物流寄送:我們會於提供用戶商品銷售、物流配送等履行訂單之服務,提供配送資料予合作廠商及物流商。
(2) 金融交易授權:您所提供之帳務資料,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包含信用卡授權、金融機構帳戶號碼)中,提供予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及相關業務。
(3) 廣告行銷:為提供您更多優質商品及活動資訊,本場館可能透過委外廠商,在您同意之前提下,分享相關訊息,如您後續不願接收相關訊息,均可隨時通知我們。
(4) 市場分析:依據您瀏覽廣告之內容、消費之紀錄及所提供之資料,本場館會進行市場分析,包含透過第三方使用Cookie或類似技術,以開發及提供日後更優質之用戶服務。
(5) 不具名者整合資料之公開及使用:本場館得蒐集、整合、或保留不具名之線上瀏覽者之相關資料,例如:瀏覽者的嗜好、興趣、購物習慣、或類似資料。此類資料將被用來設計符合瀏覽者之網頁內容或行銷宣傳,並作為我們為網頁瀏覽者提供一個更好的上網環境做參考。本場館可能會將此類整合資料提供給廣告經銷商、業務夥伴、贊助者等;例如:告知他們線上男性或女性瀏覽者之比率、或在某一年齡層範圍瀏覽者之比率。
(6) 其他業務附隨事項:依據以上所述服務目的,及其他您在使用本場館其他服務,有同意之前提下,於必要範圍內進行相關運用。
2.
蒐集目的:本場館蒐集消費者個人資料之目的係供本場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其他單位進行行銷、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資(通)訊服務、用戶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四、用戶資料利用期間、地區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我們僅會在本場館營業存續期間及服務所能達到地區內,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做為作業之必要運用您的資料。
五、用戶資料揭露對象及方式
1. 我們僅會在本場館經授權之員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其他單位經授權之員工(例如: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NSO國家交響樂團)及我們所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之第三人(例如:金融機構、合作廠商、物流商等服務提供者),依照前述服務目的範圍為為執行職務作業之必要運用或揭露用戶個人資料。除非另有法令規範,或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向前述以外之第三人揭露您的個人資料。
2. 我們提供資料予其他第三人的情形,除經過您本人同意,尚可能有以下情形:
(1)
於上開特定目的範圍作業利用之必要。
(2)
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但書規定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3)
基於法律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
(5)
為維護本場館網站之電子商務用戶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6)
本場館網站之電子商務用戶透過本服務購物、兌換贈品、參加抽獎活動等因而產生的金/物流之必要資訊。
六、用戶資料儲存及保管
關於您提供的個人資料,我們將就資訊系統及公司作業規則制定嚴格規範,任何人均須在我們明定的授權規範下才能處理及利用必要之資料。我們針對資料安全設備投注之保護措施如下:
1.
我們採用最佳的科技來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安全。目前以 Secure
Sockets Layer(SSL) 機制進行資料傳輸加密,並以加裝防火牆防止不法入侵 ,避免您的個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
2.
此外,為了提供更適合您需要的服務,我們會使用Cookie的技術,接收並且記錄您瀏覽器上的伺服器數值,包括IP Address、Cookies,以進行提供與產品更新及網路服務優化有關的工作時使用。
七、用戶資料權利行使
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除非有其他法令限制,您就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的權利。
2.
如果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或是有其他諮詢事項,可以聯絡本場館客服提出意見,我們將盡快回覆您的問題。
3.
本場館在回應您的要求時,可能要求您提供某些個人資料或證明文件,以證明您即是該資料的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
4.
在您提出需求後,本場館須要在切實可行的狀況下,盡量於15天內給予回覆,本場館依法並可向您酌收必要的成本費用。
八、 兒童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人之特別聲明
本場館不會故意向兒童或未成年人蒐集線上相關資料。本場館鼓勵每位兒童或未成年人之父母或監護人(包括其他法定代理人)一同瀏覽本場館網站並參與其線上活動。每位兒童或未成年人唯有在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且願意支付付款、或其他法令所允許之相當行為,才可以利用我們的網頁進行線上交易行為。若您是兒童或未成年人,您必須事先徵得您父母或監護人之同意以便完成某些特定的線上交易行為。
九、資料正確性之權益影響
在此提醒您,如未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可能無法享受各項相應的服務或最新資訊;如您提供之資料錯誤,亦不受此聲明之保護。
十、關於此份隱私權聲明,我們得隨時因應社會環境及法令規定的變遷與科技的進步進行修改,並將修改內容以電子郵件、電話、文宣品、通信網路、網路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您。
十一、 電子發票作業個資保護告知條款
1.
您於本場館平台進行消費時,得自由選擇收取傳統實體發票或電子發票。如選擇開立電子發票請知悉下述聲明:
(1)
個資蒐集主體: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2) 核准使用電子發票之字號及日期:
本場館奉核自民國105年1月14日起開始適用電子發票
核准文號:財高國稅鳳銷字第1050240409號函
(3) 本場館個資蒐集目的:
O六三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O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O九O 消費者、用戶管理與服務
O九五 財稅行政、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一四八 網路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一七九 其他財政服務及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
(4)個資之類別: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地址、電子發票號碼、消費時間、消費明細、店點等發票資料。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本場館營運地區及依法保存會計憑證期限內。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方式:
本場館基於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之特定目的內,將電子發票相關資料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www.einvoice.nat.gov.tw/),供其於「O九五財稅行政」、「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一七九其他財政服務」及提供電子發票加值服務目的內處理利用。
(7) 當事人得自由提供資料時,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若會員或用戶資料有填寫未盡正確缺漏之處,可能影響服務提供或商品寄送,得隨時停止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而改索取紙本電子發票,停用不影響用戶既有權益,若有遺失或毀損情事時,請洽本場館客服辦理。